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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王泽等4名学生因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或办理退学手续,违反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及《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昆工津桥〔2017〕097号)。
依据《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昆工津桥〔2017〕097号)第六十四条第六款规定:“休学期满,须在学期开学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复学手续。否则,按照学生手册‘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相关规定处理”;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学处理”,经学校第七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泽等4名同学退学处理。
现予公告。相关学生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教务处反映,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出申诉。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0871-68353213
退学学生名单如下: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31日